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招生對象:
(一)就讀各縣市之國中應屆畢業生
(二)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、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者及 依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 之規定,經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 學學生。
二、本簡章暨報名表可自行影印或至該校校網 https://gwehs. ylc.edu.tw/首頁下載使用。
三、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承辦人廖芷台,電話:05- 6341003分機01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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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3-2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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