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課務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借還書對象: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。
二、閱覽時間:
(一)時間: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:00至下午16:10。
(閉館前半小時不借還書)
(二)學生參加「中午閱讀」時間為12:25~13:10。(暫停實施)
(三)學生注意事項:
個人:星期一至星期五下課時間,均可自由閱覽。
團體:社團活動、班級或其它上課運用請事先預約,並需由老師
帶隊前往。
三、借閱期限:每本書書以2星期為限,期滿如人預借,得辦理續借手續
1次。
四、借閱冊數:教職員工每次以4冊為限,學生每次以3冊為限。
五、借閱證件本校學生證,教職員身分證,亦可口頭告知學號或借書證
號,方便查核。
六、借還書手續:請至圖書館。
七、所借圖書如有遺失或毀損,應由借書人依市價賠償或自行購買相同
(類似)書籍歸還。
八、違規之處理:
(一)逾期未歸還者,不得再借他書,若經催還三次仍不歸還者,取消
其借書權利,並視同遺失,須負賠償原書之責。
(二)不得使用他人之學生證借書,一經發現,則自發現日起2個星期
內,學生證借用者及出借者皆暫停借閱本校圖書權。
(三)學生上課時未經任課教師同意閱讀本校圖書館之書籍,違者自發
現日起2星期內,暫停借閱本校圖書權。
九、其他:
(一)如遇整理圖書期間,得暫停出借圖書。
(二)每學期結束前1週停止學生借書,並歸還所借書籍,惟教職員工
不受此限(寒暑假期間亦可借閱)。
(三)教職員離職及學生離校前,應將所借書籍歸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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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01|
{{ $t('FEZ005') }} 44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