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 擔任工作內容:
(一) 校園安全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。
1.協助學生上、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。
2.防制學生藥物濫用。
3.防制校園霸凌。
4.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。
5.緊急事件處理支援及通報作業。
6.執行學生校外生活輔導、賃居生輔導訪視、校外聯合巡查、校外駐站輔導、暑期青春專案聯合巡查、夜間春風專案巡查等相關事宜。
(二) 協助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。
1.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。
2.協助校園事件(管教、霸凌、性平)行政事務。
(三) 學務處相關業務支援。
(四)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二、 資格條件:
(一)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。
(二)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。
(三) 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、協調溝通能力、注重行政倫理。
(四)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,且未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。
(五)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,及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。
(六) 具備電腦(Word、Excel、e-mail、網頁公告維護)及公文書處理能力。
三、餘請詳參甄選簡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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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2-3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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