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~雙語教育學校

分類公告1

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施行日期,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  1. 公務員服務法前經總統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,依該法第27條第2項規定:「本法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修正之第12條施行日期,由考試院定之。」
  2. 依考試院111年8月1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1100055001號令略以,前開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,自112年1月1日施行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8-17|

{{ $t('FEZ005') }} 45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