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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學生公共服務守則113年 8 月 1 日
一、 總則: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(以下簡稱本處)目前共有 2 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迪化污水處理廠及內湖污水處理廠,為發揚公共服務之美德,提升素養,故協助及提供
國高中生至本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實施公共服務,並訂定本守則。
二、 公共服務項目
1. 協助環教及參訪活動之報到作業。
2. 協助環教及參訪課程活動進行。
3. 協助環教及參訪課程場地整理。
4. 協助發放課程分組活動獎勵。
5. 協助環教及參訪課後回收滿意度調查及學習單。
6. 協助環教及參訪學員之引導( 不含污水處理廠廠區內部導覽 )。
7. 協助機關人員相關文書作業。
8. 其他臨時交辦之公共服務性質之 事務。
三、 公共服務範圍:本處迪化污水處理廠(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)及內湖污水處理廠(臺北市內湖區舊宗路 2 段 2 號),所有服務範疇之工作區域不涉及操作層及相關廠區作業區域。
四、 申請對象:國高中學校之在校學生。
五、 服務日期及時數:開放申請日期為國定上班日,另每周一及三上午、五下午為廠內固定會議保留時段,不開放申請,上午時段原則為 9:00 12:00 、下午時段為 13:30 16:30 。每次至少 3小時為原則,依各廠需求安排時段,每場次至多安排 2 名。
六、 服務流程:
1. 欲申請公共服務者,請線上報名(報名連結:
https://forms.gle/qWeS1XZbWgarphYB7);未滿 18 歲需上傳家長 監護人同意書。
2. 經本處 審核通過後,即會進行排班,並以 email 方式回傳結果。
3. 請依排定時間到廠服務,並確實簽到(退),服務時數核算以半小時為單位計算,未達半小時之剩餘時數,不予採計。勿遲到早退、不任意離開服務範圍。
4. 公共服務結束後,由處理廠覈實認證時數,並於 2 周內將公共服務學習證明書上傳至本處官網(便民服務
共服務學習證明書上傳至本處官網(便民服務→→學生公共服學生公共服務),請自行下載,檔案保存至服務日起務),請自行下載,檔案保存至服務日起33年內,請先行下載年內,請先行下載保存。
七、 服務須知服務須知
1. 值勤時請穿著長褲及包鞋,並聽從督導人員的引導。值勤時請穿著長褲及包鞋,並聽從督導人員的引導。
2. 服務時需主動積極提供服務並維持良好儀態,遇到任何問題服務時需主動積極提供服務並維持良好儀態,遇到任何問題請主動向廠方人員反應。請主動向廠方人員反應。 3. 服務期間如有表現不良,經勸導無效者,本處將終止您的公共服務,不提供時數證明,情節嚴重者將另函通知就讀學校。。 4. 本處僅提供學生服務學習機會,不含勞、健保及其他保險,本處僅提供學生服務學習機會,不含勞、健保及其他保險,並由就讀學校投保學生平安險。並由就讀學校投保學生平安險。 5. 值勤時不可安排親友來訪、聊天、睡覺、飲食,閱讀私人書籍、寫作業、玩手機,及其他與勤務無關之事務。 6. 如對現場勤務有任何疑問,或遇特殊緊急事件,請就近向鄰近的工作人員詢問或請求協助。 7. 服務學習期間,請以自身安全為第一,不從事有危險性的行為;如遇重大天災、意外事件或空襲警報,請優先確保性命安全,如有餘裕再配合現場工作人員疏散民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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