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生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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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經交通部111年至112年兒少交通意外事故肇因分析如下:
(一)運具:以行人、慢車-腳踏自行車、機車-普通重型居多。
(二)事故肇因:
1、行人:以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居多,其次未依規定行走地下道或天橋穿越道路、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等。
2、慢車-腳踏自行車:以左轉彎未依規定居多,其次以未注意車前狀況、其他未依規定讓車等。
3、機車-普通重型:以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居多,其次左轉彎未依規定、其他未依規定讓車等。
二、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需完成掛牌、保險、不得雙載及需戴安全帽等相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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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2-1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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