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事務組
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一、勿於校園內及河濱公園施放爆竹煙火春節。
二、「臺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」已規範高速公路、大眾 捷運系統及高架道路路權範圍內、古蹟、醫院、護理之家、產後護理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及基地範圍內, 不得施放爆竹煙火。
三、請以電子鞭炮或爆竹音效替 代傳統爆竹燃放,爆竹燃放音效可至本府消防局網站 https://reurl.cc/M6MK14下載使用。
詳細宣導內容請參考附件文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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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1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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