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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~雙語教育學校

分類公告1

教育部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相關業務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教育部為辦理旨揭業務,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不含偏遠、離島、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)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部支援,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,請詳參相關附件。
二、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4月10日(星期五)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謝文瑾專員電子信箱:wenchin@mail.moe.gov.tw,連絡電話(02)7736-6309,由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組成小組審查遴選之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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